大连商品交易所拟修改黄大豆2号、棕榈油、焦煤三个品种期货业务细则,完善标准仓单注销日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或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所拟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业务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完善黄大豆2号、棕榈油、焦煤三个品种标准仓单注销日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6年10月29日之前反馈至我所。您的反馈信息同时表明您同意将您的联系信息和资料被大连商品交易所使用,并仅用于本公告所述征求意见事宜,敬请知悉